近日,無錫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原局長陳潮(副處級)涉嫌受賄罪一案,由無錫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潮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無錫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2010年至2016年,被告人陳潮利用擔任無錫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政委、水上分局局長等職務便利或者職權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為他人在事故處理、業(yè)務承接、職務調(diào)整等方面提供幫助,非法索取、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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